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2016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等事项。由于端午节假期(6月9日至6月11日)原因,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于6月13日(星期一)方可刊登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调整为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