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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 员工涉非法挪用资产 损失近8000万港元

时间:2015-07-24 点击:20

7月22日,四川长虹发公告称,下属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控股)发现,其全资子公司长虹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发展”)一名雇员挪用海外发展若干资产,可能会对海外发展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员工涉非法挪用资产 长虹损失近8000万港元

  目前,佳华控股已于2015年6月14日向香港警方举报有关涉嫌挪用。佳华控股表示,涉嫌挪用仅涉及海外发展,有关涉嫌违规行为并未对佳华控股(海外发展除外)业务营运造成影响。估计海外发展因该事件而承担的最高损失将不超过8000万港元(包括有待最终核实及确认的承担亏损)。

  22日当天,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此事,透露“孙公司(指海外发展)正在处理”,并表示佳华控股业务在长虹整体海外业务中“占比非常小”。长虹海外业务目前主要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美菱电器、华意压缩三方在操盘”。

  损失近8000万

  佳华控股近日发布关于海外发展调查最新进展情况显示,挪用资产的前雇员为海外发展公司的业务经理,曾负责海外发展的贸易业务,除担任该职务外,该雇员并无担任长虹集团及其他附属公司任何职务。

  今年6月14日,海外发展首次发现员工挪用资产一事后,向佳华控股汇报,并向香港警方举报。目前,这两家公司正在配合香港警方调查。6月16日,海外发展的若干供应商到公司办事处要求支付尚未支付款项。目前,可以确定的信息是,上述雇员“涉嫌在未经海外发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及以海外发展公司名义伪造文件之情况下,与海外发展公司之客户及供应商进行买卖”。

  佳华控股公告称,公司其他附属公司的董事或人员(不包括上述前雇员)概无涉及该事件,该事件为个别事件,仅涉及海外发展。

  针对预估损失8000万港币的主要原因为:预期海外发展公司因前雇员之前销售被盗货物及挪用公款而录得坏账损失约5700万港币,这是根据前雇员之口供及海外发展与声称客户核实后计算;以及因前雇员以海外发展名义进行的未经授权买卖货物而产生损失约2300万港币。并指出,上述最高估计损失分别占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溢利约1.77%、6.31%及43.10%。

  刘海中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长虹对海外市场有非常宏大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今年媒体曾“以长虹在印尼的发展作为基点来诠释中国‘一带一路’的起点”,目前,长虹在欧洲、美洲都有业务拓展,而长虹的智能压缩机在全球销量第一,多数都是外销,包括长虹核心部件到整机设备,长虹海外业务发展业绩不错。并表示,此次出现员工挪用资产的海外发展公司在长虹整体海外业务中占比“非常小”,支撑长虹海外事业大盘的是长虹电器、美菱电器、华意压缩三方。

  22日当天,美菱电器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美菱在海外开展业务是独立进行的,仅与四川长虹一起在巴西投资建厂,“但与华意压缩、佳华控股没有交集,当然,也许会在华意压缩购买过压缩机构成关联交易”。

  中企走出去需严格监管

  佳华控股在公告中向投资者强调:该事件不会对佳华控股主要业务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且佳华控股(海外发展除外)的业务营运未受该事件影响;佳华控股未就海外发展业务做出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或垫款。此外,佳华控股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自 2015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00 起恢复佳华控股股份买卖。

  实际上,长虹孙公司海外发展所遭遇的员工挪用资产一事并非个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宋则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该现象并不孤立存在,特别是走向海外的国企出现许多漏洞,加快步伐走出去的思路没有错,但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亦是摆在眼前的重要课题。

  “国企在海外业绩多数不好,赔钱亏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与长虹员工挪用资产造成的结果一样。”宋则说,“鼓励国企或民企走出去,但国企不一定‘冲在前面’,不能将国企地位抬太高,在产权问题、内部结构问题等尚未清晰解决前,急于走出去会有问题,从制度体制方面尽快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是解决之道。”

  宋则表示,长虹孙公司此次事件再度为国企改革如何真正落地敲响警钟。他曾到巴西、阿根廷等地考察后发现,“在海外不守规矩的国内企业有很多,特别是国企。现在民企走出去的能力有限,大规模走出去的还是国企,但国企在海外缺乏监管,对于违规操作应及时发现,不然就会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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